關于福建工程學院旗山校區總平面規劃擬調整的公示

來源:閩侯縣 發布時間: 2023-02-24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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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工程學院建設的福建工程學院旗山校區位于閩侯縣上街鎮。原總平面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為:總用地面積107.2公頃,實際用地面積84.1公頃,容積率0.85,建筑密度14.3%,綠地率35.5%,總建筑面積753062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713232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3983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120000平方米。機動車停車位1110輛,非機動車停車位面積7400。

根據校區發展需要,校方擬對校區總平面規劃方案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1.調整原文體綜合館建筑單體。

原建筑層數為2F,建筑高度H=19.05m,建筑面積為地面13670平方米,地下55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9170平方米?,F調整為建筑層數3F,建筑高度H=23.2m,建筑面積為地面14890平方米,地下4280平方米。

2.調整原北區科研教學樓建筑單體。

原建筑層數為12F,建筑高度H=50m,總建筑面積為31104平方米?,F調整為:建筑面積為地面27942.0平方米,地下8212.4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36154.4平方米。建筑高度及層數保持不變,建筑輪廓布局、建筑尺寸、位置相應進行調整。

3.擬建北區風雨網球場,總建筑面積2297平方米。

4.調整后北區的校區道路、網、綠化、停車等基礎配套設施規劃與原規劃方案進行銜接調整設計。

調整后主要技術指標為:總建筑面積758969.42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712206.42平方米,不計容建筑面積4676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120000平方米。容積率由0.847,綠地率35.5%,建筑密度14.3%。機動車停車位1230個,非機動車位10250個。

以上調整均滿足相關規劃條件要求,建筑退讓、日照等規劃指標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同時該總平面規劃調整方案于2023年1月13日經閩侯縣人民政府會審通過《閩侯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福建工程學院旗山校區總平面規劃及建筑設計調整方案會審紀要》(侯政辦項〔202310號),具體調整詳見附。

依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五十三條,現將調整前后相關內容進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關人的意見。公示時間為2023224日至202339日。公示地點:福建工程學院旗山校區現場、閩侯縣政務信息網(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內,本項目相關利害關系人如對該項目調整有異議,可來電或來信向我局反映(聯系電話:0591-22982504)。如需申請聽證,應在公示期限內書面向我局提出申請。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地點:閩侯縣濱江商務中心C棟5-6層,郵編:350100。

附注:

1.附圖僅為示意圖,以最后審批為準。

2.書面反饋意見(申請)發表時間或郵戳日不應超過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視為無效意見(申請)。

3.書面意見(申請)應注明真實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附件:調整前后總平面圖

 

 

 

                   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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